一、补贴对象:县级及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
二、补贴范围:本县区域内县级及县级以上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
三、补贴标准:
1.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补助标准:国家级示范社6万元,省级示范社4万元、市级示范社1.5万元、县级示范社1万元;省级示范农场3万元、市级示范农场1.5万元、县级示范农场1万元。具有“二品一标”认定的农民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增加补助0.5万元,参加2021年合肥、上海农展的农民合作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每家补助0.5万元。
2.项目资金主要包括2021年度中央财政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技术应用和生产经营能力项目结余资金和2022年度中央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两部分。本项目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按照以下标准予以实施:
(一)针对2021年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认定的省示范家庭农场和省示范合作社、农业农村部向全国推荐的第三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以及2022年合肥、上海农交会参展主体,直接予以奖补,其中2021年认定的省示范家庭农场、合作社示范社每家奖补标准3万元/家,第三批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奖补标准2万元/例,合肥、上海农交会参展主体奖补标准1万元/家。
(二)针对实施仓储保鲜、设施农业、粮食仓储、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等高质量发展项目的县级及以上示范主体,补助标准为:国家级示范社9万元,省级示范社6万元、市级示范社4万元、县级示范社2万元;省级示范农场5万元、市级示范农场3万元、县级示范农场1万元。
(三)针对予以贷款贴息的县级及以上示范主体,贴息额度不超过应付利息的50%,贴息上限为:国家级示范社9万元,省级示范社6万元、市级示范社4万元、县级示范社2万元;省级示范农场5万元、市级示范农场3万元、县级示范农场1万元。
同一示范主体符合多个项目申报要求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能享受一个项目补助,合肥、上海农交会参展主体奖补不受限制。
四、申请程序:受理申请材料、完成审核、验收、公示和资金拨付。
五、申请材料: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认定文件;申报文本,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新农直报或家庭农场名录信息APP截图;示范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证明;示范主体法人或农场主信用证明;用于扩大再生产仓储、保鲜建设、设施农业、产地初加工等方面相关的材料、票据复印件、成果效益证明;其他相关材料。
六、咨询电话:2201612
七、受理单位:beat365官方网站正规_365bet注册送奖金_bt365开户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2022年8月16日至2022年9月25日材料受理。2022年11月1日-2022年12月15日完成审核、验收、公示和资金拨付。
九、联系方式:2201612